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辦事細則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會計室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歲計科: (一)關於年度預(概)算之籌編事宜。 (二)關於分配預算及修改分配預算事項。 (三)關於預算科目流用、計畫預算變更、追加(減)預算及動支預備金之申請事項。 (四)關於會計制度設計及修訂之擬議事項。 (五)其他有關歲計業務事項。 二、會計科: (一)關於預算執行之控管及原始憑證之審核事項。 (二)關於記帳憑證之編製、會計帳簿之登記、決算與會計報告之編送及公告事項。 (三)關於原始憑證送審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之整理、保管及報請銷毀事項。 (四)關於暫付款、應付款、保管款、代收款等帳務之清理事項。 (五)關於財務上增進效能及減少不經濟支出之研究建議事項。 (六)關於各項採購案件之監標、監驗事項。 (七)關於公款支付時限案件、財務管理及庫存現金之查核事項。 (八)關於財務及財物管理之內部審核事項。 (九)其他有關會計業務事項。 三、統計科: (一)關於會計人員之人事管理事項。 (二)關於統計資料之調查、蒐集、整理、審核、編製及分析等事項。 (三)關於國有財產增減結存表之審核事項。 (四)關於機關長官及主辦會計人員移交案之相關帳務處理事宜。 (五)關於會計工作研究及資訊化推展事項。 (六)關於本室文書收發、檔案管理及印信典守等事項。 (七)其他有關統計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