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長、組主任承長官之命,處理本科 (組) 業務,其權責如下: 一、關於主管業務之策劃、推動及執行事項。 二、關於業務計畫及重要文稿之撰擬事項。 三、關於本科 (組) 工作之分配及執行進度之查詢事項。 四、關於主管業務之聯繫及協調事項。 五、關於主管業務文稿之初核事項。 六、關於所屬人員之指導、監督及考核事項。 七、關於本科 (組) 例行業務之處理或簽核事項。 八、其他交辦事項。
根據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辦事細則第28條,科長和組主任基於長官的指示,負責處理本科(組)的業務,其權責如下: 一、策劃、推動和執行主管業務相關事項。 例如,科長和組主任需要制定相應的行動計畫並確保其執行,以完成其負責的主管業務。 二、起草業務計畫和重要文稿的事項。 科長和組主任需要撰寫相關的業務計畫,以及重要文稿,如報告或政策文件等。 三、分配和查詢本科(組)工作進度的事項。 科長和組主任負責將工作分配給相應的人員,並查詢工作執行的進度。 四、聯繫和協調主管業務的事項。 科長和組主任需要與其他相關部門或單位進行聯繫和協調,以確保順利執行主管業務。 五、初核主管業務文稿的事項。 科長和組主任需要對相關的主管業務文稿進行初步審核,以確保其符合相關的規定和要求。 六、指導、監督和考核所屬人員的事項。 科長和組主任負責指導和監督所屬人員的工作,並進行相應的考核。 七、處理或簽核本科(組)例行業務的事項。 科長和組主任需要處理或簽核本科(組)的例行業務,如文件核准或相關申請的審批等。 八、其他交辦事項。 科長和組主任還負責處理其他相關的交辦事項,根據需要進行相應的工作。 參考資料: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辦事細則,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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