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防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關於共同性巡防政策、巡防事務之執行、管制事項。 二、關於巡防法規、準則、作業程序、業務手冊之修訂建議與編修事項。三、關於巡防科預算編製、執行管制事項。 四、關於海岸巡防與國防事務劃分之協調及聯繫事項。 五、關於全民防衛動員業務及配合國軍協同作戰演訓事項。 六、關於海洋、海岸地區污染處理,裝備之維護及管理事項。 七、關於海岸地區救難(災)之相關協調、聯繫事項。 八、關於巡防業務之各項會報資料綜整事項。 九、關於巡防勤務規劃指導、督導計畫之策頒、執行及考核事項。 十、關於巡防任務演訓計畫、規定策訂、執行及督考事項。 十一、關於與其他機關、單位有關海岸巡防任務之協調聯繫事項。 十二、關於所屬單位巡防勤務部署指導、審核及長官視導之協調事項。 十三、關於海岸巡防相關研究發展之執行、督考事項。 十四、關於特種警衛勤務之協調聯繫事項。 十五、關於岸巡單位調整之計劃、協調及執行督(指)導事項。 十六、關於與空中勤務有關之協調聯繫事項。 十七、關於巡防艇組及偵巡艇組勤務規劃指導、督導計畫之策頒及考核事項。 十八、關於巡防勤務裝備之建案、採購、運用規劃及管考事項。 十九、關於海岸管制區範圍審查、會勘、公告及申請進出許可事項。 二十、關於濱海開發案影響任務遂行之評估與會勘事項。 二十一、關於年度教育訓練實施計畫之訂頒、訓練執行與督考、定期鑑測所屬單位教育訓練成效等事項。 二十二、關於新進士兵職前訓練及司法警察暨巡防士官班訓練(含測考)計畫之策頒暨訓練流路管制、學、術科測驗與訓練經費編列等全般事項。 二十三、關於司法警察暨巡防士官班結訓人員士官適任證書之審查、核頒與司法警察一般專長證書之核轉及獎狀請領、結訓人員晉任等全般事項。 二十四、關於水上求救生、動力小船、潛水初級人員等各項專業訓練之預算編列與考照、訓練執行、督導及人員分派、離退管制等事項。二十五、關於人員研習中心訓練計畫之協調事項。 二十六、關於訓練(運動)場地、器材之建案、管制及指導事項。 二十七、關於訓練用彈、用油之申請、撥發、運用及管制事項。 二十八、關於服勤犬訓練、運用之管制及督導事項。 二十九、關於射擊通報之轉發、核定及管制事項。 三十、關於訓練中、長程施政計畫之研擬、管制事項。 三十一、關於海安演習事項。 三十二、關於軍職人員研究班、正規班等深造教育之推薦事項。
根據提供的資訊和法規,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中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第8條規定了巡防科的職掌。根據該條規定,巡防科的職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1. 共同性巡防政策、巡防事務之執行、管制事項。 2. 巡防法規、準則、作業程序、業務手冊之修訂建議與編修事項。 3. 巡防科預算編製、執行管制事項。 4. 海岸巡防與國防事務劃分之協調及聯繫事項。 5. 全民防衛動員業務及配合國軍協同作戰演訓事項。 6. 海洋、海岸地區污染處理,裝備之維護及管理事項。 7. 海岸地區救難(災)之相關協調、聯繫事項。 8. 巡防業務之各項會報資料綜整事項。 9. 巡防勤務規劃指導、督導計畫之策頒、執行及考核事項。 10. 巡防任務演訓計畫、規定策訂、執行及督考事項。 11. 與其他機關、單位有關海岸巡防任務之協調聯繫事項。 12. 所屬單位巡防勤務部署指導、審核及長官視導之協調事項。 13. 海岸巡防相關研究發展之執行、督考事項。 14. 特種警衛勤務之協調聯繫事項。 15. 岸巡單位調整之計劃、協調及執行督(指)導事項。 16. 與空中勤務有關之協調聯繫事項。 17. 巡防艇組及偵巡艇組勤務規劃指導、督導計畫之策頒及考核事項。 18. 巡防勤務裝備之建案、採購、運用規劃及管考事項。 19. 海岸管制區範圍審查、會勘、公告及申請進出許可事項。 20. 濱海開發案影響任務遂行之評估與會勘事項。 21. 年度教育訓練實施計畫之訂頒、訓練執行與督考、定期鑑測所屬單位教育訓練成效等事項。 22. 新進士兵職前訓練及司法警察暨巡防士官班訓練(含測考)計畫之策頒暨訓練流路管制、學、術科測驗與訓練經費編列等全般事項。 23. 司法警察暨巡防士官班結訓人員士官適任證書之審查、核頒與司法警察一般專長證書之核轉及獎狀請領、結訓人員晉任等全般事項。 24. 水上求救生、動力小船、潛水初級人員等各項專業訓練之預算編列與考照、訓練執行、督導及人員分派、離退管制等事項。 25. 人員研習中心訓練計畫之協調事項。 26. 訓練(運動)場地、器材之建案、管制及指導事項。 27. 訓練用彈、用油之申請、撥發、運用及管制事項。 28. 服勤犬訓練、運用之管制及督導事項。 29. 射擊通報之轉發、核定及管制事項。 30. 訓練中、長程施政計畫之研擬、管制事項。 31. 海安演習事項。 32. 軍職人員研究班、正規班等深造教育之推薦事項。 根據參考資料,可舉例而言,如果該局在進行海岸巡防任務時,需協調聯繫其他機關,例如陸軍、空軍等,以實現協同作戰,確保國家安全。另外,該條規定還涉及海岸管制區範圍審查、會勘、公告及申請進出許可事項,例如在特定區域進行海岸管制,需要進行範圍審查,以保障海岸安全。 參考資料:行政院海岸巡防局中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第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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