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主管會報定期舉行,由局長主持,副局長、秘書及各單位主管等有關人員出席。
根據問題所提到的法規,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南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第 25 條,提到本局主管會報的舉辦事項。該條規定該會報由局長主持,副局長、秘書及各單位主管等有關人員出席。 參考資料:《海巡署辦事細則 - 沿革簡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舉例來說,根據該參考資料,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在組織條例中規定了該局的組織架構和職掌,所有單位主管都有負責參與局內的會報,確保正確的決策和溝通。局長作為主持人,負責統籌管理局內事務,副局長則是協助局長工作,秘書則負責記錄與報告會議內容。這樣的安排有助於確保局內各單位間的協調和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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