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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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科學及資訊研究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海洋科技研究發展策略與計畫之研擬及執行。 二、海洋觀測計畫與數值模擬分析之規劃及執行。 三、海洋資訊系統與海洋資料庫之建置、管理及運用。 四、海底地形監測與探勘之規劃及執行。 五、海洋污染調查與防治技術之研究及推廣。 六、海洋資源調查與環境監測研究之規劃、執行、技術研發及推廣。 七、海域環境探測技術研發之整合、規劃及執行。 八、其他有關海洋科學及資訊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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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家海洋研究院處務規程第7條,海洋科學及資訊研究中心負責以下事項: 一、海洋科技研究發展策略與計畫的制定和執行。這包括制定海洋科技研究發展的策略、計畫,並負責執行這些計畫。 二、海洋觀測計畫與數值模擬分析的規劃和執行。這包括制定海洋觀測計畫和數值模擬分析的規劃,並負責執行這些計畫。 三、海洋資訊系統和海洋資料庫的建置、管理和運用。這包括建立海洋資訊系統和海洋資料庫,並負責其管理和運用。 四、海底地形監測和探勘的規劃和執行。這包括制定海底地形監測和探勘的規劃,並負責執行這些任務。 五、海洋污染調查和防治技術的研究和推廣。這包括進行海洋污染調查,研究防治技術,並推廣這些技術。 六、海洋資源調查和環境監測研究的規劃、執行、技術研發和推廣。這包括制定海洋資源調查和環境監測研究的規劃,執行相關研究和技術研發,並推廣這些成果。 七、海域環境探測技術研發的整合、規劃和執行。這包括整合和規劃海域環境探測技術研發,並負責執行相關工作。 八、其他相關的海洋科學和資訊研究事項。除了以上提到的事項,海洋科學及資訊研究中心還負責其他相關的海洋科學和資訊研究工作。 以上解釋是根據國家海洋研究院處務規程第7條所提供的資訊,該規程可以在國家海洋研究院的官方網站上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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