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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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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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海域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 13 條規定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根據該法規,自然地景和自然紀念物的指定與廢止審查辦法自該法規發布之日起生效。這意味著該辦法的執行和適用將從發布日開始。具體執行細則和相關程序可根據本辦法的規定進行操作,確保海域的自然地景和自然紀念物的保護和管理工作得以有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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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