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藏委員會發給在臺蒙藏人員族籍證明書辦法 第 2 條
快速跳轉
蒙藏在臺人員凡經本會登記有案者,得申請發給族籍證明書。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蒙藏委員會發給在臺蒙藏人員族籍證明書辦法第2條,蒙藏在臺人員只要經過蒙藏委員會登記有案,就可以申請發給族籍證明書。 這個問題內並沒有提供參考資料,因此無法進一步分析法條並提供範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蒙藏委員會發給在臺蒙藏人員族籍證明書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