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藏委員會發給在臺蒙藏人員族籍證明書辦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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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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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法條解釋:根據蒙藏委員會發給在臺蒙藏人員族籍證明書辦法第7條,該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這項法條指出,蒙藏委員會發給在臺蒙藏人員族籍證明書辦法在發布日起生效,即套用到該辦法所涉及的蒙藏人員族籍證明書發給程序和規定上。該法條下的例子可能包括實際案例或特殊情況,這取決於實際的應用情境和相關的法律或規定。然而,根據提供的文本內容,無法確定是否存在該法條下的具體範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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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