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嘛登記辦法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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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領有登記證之喇嘛,如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得由蒙藏委員會撤銷其登記證。 一、違反喇嘛戒律者。 二、法院判處徒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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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對於喇嘛登記辦法第14條,我不清楚具體的規定和相關案例。
- 撤銷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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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入開始共筆回 喇嘛登記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凡領有登記證之喇嘛,如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得由蒙藏委員會撤銷其登記證。 一、違反喇嘛戒律者。 二、法院判處徒刑者。
對於喇嘛登記辦法第14條,我不清楚具體的規定和相關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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