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嘛任用辦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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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任喇嘛之升補,班次及公缺、專缺等限制,照慣例辦理,非經蒙藏委員會核准,不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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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所提供的內容,並沒有所述的喇嘛任用辦法第5條的具體內容和解釋,因此無法針對該法條進行逐條釋義。
- 慣例名詞
- 非名詞
- 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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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