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嘛轉世辦法 第 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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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嘛轉世後,應換給印冊者,由蒙藏委員會參照舊例,呈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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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喇嘛轉世辦法第11條規定,在喇嘛轉世後,應該將轉世喇嘛的身份更改為印冊,具體的辦理方式由蒙藏委員會參照舊例來進行。這表示喇嘛轉世後,需要將其原有的身份文件更改為印冊,並且辦理這一程序時,可以根據蒙藏委員會的過去做法來操作。例如,蒙藏委員會可能會參考以往成功轉世喇嘛的案例,並且遵循過去的相關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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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