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及查核辦法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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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總統被連署人於連署期間內死亡,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公告該組總統、副總統被連署人停止連署;副總統被連署人於連署期間內死亡,其連署書件仍為有效,該組總統被連署人應於事實發生三日內,備具申請書及申請更換之副總統被連署人國民身分證正面及反面影本,向中央選舉委員會申請更換副總統被連署人。
- 2.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收到前項申請後公告該組總統、副總統被連署人更換副總統被連署人。
- 3.第一項申請書,格式如附式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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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及查核辦法第13條的規定: 1. 如果總統被連署人在連署期間內去世,中央選舉委員會應該公告該組總統、副總統被連署人停止連署。副總統被連署人在連署期間內去世,連署書件仍然有效。在這種情況下,總統被連署人應在三天內提出申請書,以及申請更換副總統被連署人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向中央選舉委員會申請更換副總統被連署人。 2. 中央選舉委員會應該在收到前項申請後公告該組總統、副總統被連署人更換副總統被連署人。 3. 第一項申請書的格式可以參照附式九。 備註:根據提供的資料,找不到具有100%關聯度的範例。
- 期間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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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