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投票所開票所監察員推薦及服務規則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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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則依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法第二十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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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投票所開票所監察員推薦及服務規則第1條,此規則是根據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法第二十條第四項規定而制定的。根據這個規則,監察員是由推薦候選人的政黨或未受政黨推薦的候選人指派的人員。他們的任務是監督選舉過程,確保公正和透明。具體的推薦和服務細則可以參考該規則的其他條款和相關的法規。
- 第二十條第四項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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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