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投票所開票所監察員推薦及服務規則 第 1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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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完畢後,應由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填具投票報告表,並將選舉人名冊及用餘之選舉票分別包封,於封口處共同蓋章,一併送交該管鄉 (鎮、市、區) 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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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投票所開票所監察員推薦及服務規則第 19 條,投票完畢後,主任管理員與主任監察員應填寫投票報告表並封存選舉人名冊及用餘的選舉票。這些文件應在封口處加蓋章後送交該管鄉(鎮、市、區)公所。 參考資料: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投票所開票所監察員推薦及服務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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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