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 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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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室掌理本會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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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中央選舉委員會處務規程第10條規定,主計室負責處理中央選舉委員會的歲計、會計和統計事項。這包括負責編制和管理選舉委員會的預算,進行財務和會計記錄,以及統計相關的選舉數據。根據這一規定,主計室的職責是確保選舉委員會的財務和會計活動得以有效運作,並提供相關的財務和統計資訊。這一規定的目的是確保選舉委員會的財務和統計工作得到適當的管理和監督。一個例子是,主計室可能需要定期報告選舉委員會的預算執行情況,並提供相關的財務報表和統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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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