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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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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 3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附件:
附表一公共危險物品之種類、分級及管制量.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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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險物品之範圍及分類如下: 一、第一類:氧化性固體。 二、第二類:易燃固體。 三、第三類:發火性液體、發火性固體及禁水性物質。 四、第四類:易燃液體及可燃液體。 五、第五類:自反應物質及有機過氧化物。 六、第六類:氧化性液體。
前項各類公共危險物品之種類、分級及管制量如附表一。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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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公共危險物品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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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節 六類物品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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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刪除)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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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可燃性高壓氣體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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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附則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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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ucute
2 months ago
專業證照
第一類 氧化固體 第二類 易燃固體 第三類 碰水 就完了「液體、固體」 先背)第四類 易然、可燃 「液體」 第五類 自行反應、有機過養化物 第六類 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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