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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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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義勇消防組織之旗幟及人員之服務證,統一由消防局製發。
  2. 2.前項之服務證式樣,由本署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第21條的規定,義勇消防組織的旗幟和人員的服務證由消防局統一製發。服務證的式樣則由內政部消防署來定。這意味著義勇消防組織的成員必須持有消防局發放的正式服務證,以示其身份的合法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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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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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第 21 條規定:「義勇消防組織之旗幟及人員之服務證,統一由消防局製發。前項之服務證式樣,由本署定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第 2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