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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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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型式認可之申請人,指產品之產製者或委託產製者;其不在國內者,指其在國內有營業所之輸入者或代理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第 4 條,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型式認可之申請人包括產品的生產者或是委託生產者;若申請人不在國內,則指的是在國內有營業所的進口商或代理商。 參考資料: - 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最新版本) - 相關消防法規及函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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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第 4 條規定:「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型式認可之申請人,指產品之產製者或委託產製者;其不在國內者,指其在國內有營業所…」(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