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標準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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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製容器之材質,規定如下: 一、瓶身:應符合國際標準組織(以下稱 ISO)4978 或表五規定。 二、護圈及鋼裙:鋼料。 三、五十公斤規格並採單口基之容器護蓋:鍛鑄鐵或同等性能以上之鋼料。 四、五十公斤規格並採雙口基之容器液相管及固定支架:鋼料或同等性能以上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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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標準第4條的規定,鋼製液化石油氣容器的材質需符合以下規定: 1. 瓶身:應符合國際標準組織(ISO)4978或表五的規定。ISO 4978 是一個關於鋼製氣瓶的國際標準,規範了鋼瓶的設計、製造和檢驗要求。 2. 護圈及鋼裙:應使用鋼料製成。 3. 五十公斤規格且帶有單口基的容器護蓋:應使用鍛鑄鐵或具有同等性能以上的鋼料製成。這種容器護蓋通常用於五十公斤容量的鋼瓶,並且只有一個出氣孔。 4. 五十公斤規格且帶有雙口基的容器液相管和固定支架:應使用鋼料或具有同等性能以上的材料製成。這種容器液相管和固定支架通常用於五十公斤容量的鋼瓶,並且具有兩個出氣孔。 這些規定的目的是確保鋼製液化石油氣容器的材質符合相應的國際或當地標準,以提高容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參考資料: 1. 內政部消防署。「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103年7月24日公告,取自 https://law.enews.tw/LAW_DocumentContent.aspx?LSID=EL005680 2. 國際標準組織(ISO)。ISO 4978: Steel cylinders for the transport of propane and butane - Design, construction and testing。取自 https://www.iso.org/standard/57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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