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第 2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部落會議之會議程序如下: 一、部落會議主席宣布開會並指定記錄人員。 二、確認前次部落會議紀錄。 三、報告事項。 四、提案討論。 五、臨時動議。 六、散會。
  2. 修正章程或選任、罷免部落會議主席及部落幹部之議案,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