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第7條規定部落會議的程序: 1. 第一次部落會議的程序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a. 發起人宣布會議開始。 b. 出席人員中選擇一人擔任主持人。 c. 制定部落章程。 d. 根據部落章程選舉部落會議主席和部落幹部。 e. 解散會議。 2. 對於在本辦法實施之前已成立的部落會議,可以參考本條訂定部落章程的規定。 根據資料情報,以上是對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第7條的釋義。根據該法條,第一次部落會議的程序應包括發起人宣布開會、選舉主持人、制定部落章程、選舉部落會議主席和部落幹部,然後解散會議。對於在本辦法實施之前已成立的部落會議,應參考本條的規定制定部落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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