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資通安全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七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根據《資通安全管理法》第十七條第四項的規定,原住民族委員會制定了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這個辦法的目的是為了確保這些非公務機關在資通安全管理方面的遵守法規。具體的條文內容需要參考該辦法的具體內容和相關的資料來進一步討論和解釋,可提供的範例有關於特定非公務機關如何建立和維護資通安全系統,以及相關的檢查與執法。由於這個問題並未提供具體的參考資料,無法提供更詳細的解釋或範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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