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辦事細則 第 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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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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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辦事細則第 11 條」,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在處理業務時,實施分層負責制度,按照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來做決定。 根據此條款的內容,可以理解為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在處理業務時,遵循分層負責制度的原則,將權限按照分層負責明細表的規定逐級下放,以便做出相應的決策。這樣的制度安排可以提高效率,使得不同層級的工作人員能夠更加明確地了解自己的職責範圍,並且可以更好地協調合作。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的工作人員需要依據分層負責明細表的規定,授權相應的權限來進行決策,確保相關業務能夠順利進行。 參考資料: -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辦事細則 - 分層負責明細表 - 相關的法令、法規或組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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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