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辦事細則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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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客家學術、文化、產業研究發展與專業人才培育及訓練之執行。 二、委託研究專案之研擬及執行。 三、本中心各園區展演主題及典藏品之研究。 四、本中心各園區出版品之綜合規劃及管理。 五、本中心各園區與其他館際交流之規劃、研擬及執行。 六、其他有關研究發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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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辦事細則第4條,研究發展組掌理以下事項: 1. 執行客家學術、文化、產業的研究發展以及專業人才的培育和訓練。 2. 委託進行研究專案的擬定和執行。 3. 對本中心各園區的展演主題和典藏品進行研究。 4. 綜合規劃和管理本中心各園區的出版品。 5. 規劃、擬定和執行本中心各園區與其他館際交流的相關事項。 6. 其他相關的研究發展事項。 根據客家文化發展中心的官方網站,該中心主要負責推動和發展客家文化,並透過各種活動和研究來傳承和弘揚客家文化。研究發展組的職責主要是進行相關的研究工作,包括客家學術、文化、產業等領域的研究,並培育和訓練專業人才。同時,該組也負責委託研究專案的擬定和執行,研究各園區的展演主題和典藏品,規劃和管理出版品,以及規劃和執行館際交流等活動。總之,研究發展組在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起著重要的作用,推動和執行各種與客家文化相關的研究工作,以促進客家文化的傳承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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