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語能力認證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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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應監督語發中心辦理客語能力認證之成效,並得命其為相當之改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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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客語能力認證辦法第8條,該法規定了主管機關(本會)應監督語發中心辦理客語能力認證的成效,並得命其為相當的改進措施。根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所提供的相關資料,語發中心是負責推動及規劃客語能力檢定考試的機構。據我所知,語發中心在執行客語能力檢定考試時,會依照客語能力認證辦法所設定的標準和程序進行評核。若有相關的改進措施,主管機關(本會)將督促語發中心進行改善,以確保客語能力認證的有效性。然而,關於客語能力認證辦法第8條的具體範例及相關資料,我尚無法提供,建議查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相關官方資料以獲取更詳細的資訊。
- 認證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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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