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董事監察人遴聘辦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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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基金會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或出缺補選時,依本辦法規定遴聘之。
- 2.本基金會應於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屆滿前三個月辦理改聘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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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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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人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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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