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組織法 第 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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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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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外交部組織法》第11條的規定,本法施行日期是由行政院以命令來確定的。根據該法條,行政院將通過一份命令來確定《外交部組織法》的生效日期。參考資料:外交部組織法。
立法沿革 8 版
(0171208 制定)
情報司掌左列事項: 一、關於搜集國內外情報事項。 二、關於宣傳外交策略事項。 三、關於撰譯中外新聞稿件事項。 四、關於招待接洽新聞記者事項。 五、關於其他屬於情報事項。
(0280819 全文修正)
美洲司關於美洲各國之左列事項: 一、關於政治事項。 二、關於通商事項。 三、關於經濟財政事項。 四、關於軍事之外交事項。 五、關於本國僑民事項。 六、關於各該國在中國之僑民之保護及取締事項。
(0320626 全文修正)
總務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收發、分配及保存文電書報事項。 二、關於部令之公布事項。 三、關於典守印信事項。 四、關於貨單簽證事項。 五、關於本部經費之出納保管事項。 六、關於本部官產、官物之保管事項。 七、關於本部庶務及其他不屬各司之事項。
(0321116 全文修正)
總務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收發、分配及保存文件書報事項。 二、關於部令之公布事項。 三、關於典守印信事項。 四、關於貨單簽證事項。 五、關於本部經費之出納保管事項。 六、關於本部官產公物之保管事項。 七、關於本部庶務及其他不屬各司處室之事項。
(0520412 全文修正)
機要室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電報收發事項。 二、關於電報報密碼事項。
(0570126 全文修正)
檔案資料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本部檔案之管理整理事項。 二、關於外交史料之研究編譯及印行事項。
(0731221 全文修正)
檔案資訊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本部檔案之管理、整理事項。 二、關於外交史料之研究、編譯及印行事項。 三、關於資訊資料之整理、管制及運用事項。
(1001028 全文修正)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原第二十三條條文移列,並修正之。。 二、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期程,本法施行日期,修正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情報司掌左列事項: 一、關於搜集國內外情報事項。 二、關於宣傳外交策略事項。 三、關於撰譯中外新聞稿件事項。 四、關於招待接洽新聞記者事項。 五、關於其他屬於情報事項。
美洲司關於美洲各國之左列事項: 一、關於政治事項。 二、關於通商事項。 三、關於經濟財政事項。 四、關於軍事之外交事項。 五、關於本國僑民事項。 六、關於各該國在中國之僑民之保護及取締事項。
總務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收發、分配及保存文電書報事項。 二、關於部令之公布事項。 三、關於典守印信事項。 四、關於貨單簽證事項。 五、關於本部經費之出納保管事項。 六、關於本部官產、官物之保管事項。 七、關於本部庶務及其他不屬各司之事項。
總務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收發、分配及保存文件書報事項。 二、關於部令之公布事項。 三、關於典守印信事項。 四、關於貨單簽證事項。 五、關於本部經費之出納保管事項。 六、關於本部官產公物之保管事項。 七、關於本部庶務及其他不屬各司處室之事項。
機要室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電報收發事項。 二、關於電報報密碼事項。
檔案資料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本部檔案之管理整理事項。 二、關於外交史料之研究編譯及印行事項。
檔案資訊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本部檔案之管理、整理事項。 二、關於外交史料之研究、編譯及印行事項。 三、關於資訊資料之整理、管制及運用事項。
一、條次變更,原第二十三條條文移列,並修正之。。 二、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期程,本法施行日期,修正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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