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外交部組織法11

快速跳轉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外交部組織法》第11條的規定,本法施行日期是由行政院以命令來確定的。根據該法條,行政院將通過一份命令來確定《外交部組織法》的生效日期。參考資料:外交部組織法。

立法沿革 8

(0171208 制定)

情報司掌左列事項:   一、關於搜集國內外情報事項。   二、關於宣傳外交策略事項。   三、關於撰譯中外新聞稿件事項。   四、關於招待接洽新聞記者事項。   五、關於其他屬於情報事項。

(0280819 全文修正)

美洲司關於美洲各國之左列事項:   一、關於政治事項。   二、關於通商事項。   三、關於經濟財政事項。   四、關於軍事之外交事項。   五、關於本國僑民事項。   六、關於各該國在中國之僑民之保護及取締事項。

(0320626 全文修正)

總務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收發、分配及保存文電書報事項。   二、關於部令之公布事項。   三、關於典守印信事項。   四、關於貨單簽證事項。   五、關於本部經費之出納保管事項。   六、關於本部官產、官物之保管事項。   七、關於本部庶務及其他不屬各司之事項。

(0321116 全文修正)

總務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收發、分配及保存文件書報事項。   二、關於部令之公布事項。   三、關於典守印信事項。   四、關於貨單簽證事項。   五、關於本部經費之出納保管事項。   六、關於本部官產公物之保管事項。   七、關於本部庶務及其他不屬各司處室之事項。

(0520412 全文修正)

機要室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電報收發事項。   二、關於電報報密碼事項。

(0570126 全文修正)

檔案資料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本部檔案之管理整理事項。   二、關於外交史料之研究編譯及印行事項。

(0731221 全文修正)

檔案資訊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本部檔案之管理、整理事項。   二、關於外交史料之研究、編譯及印行事項。   三、關於資訊資料之整理、管制及運用事項。

(1001028 全文修正)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原第二十三條條文移列,並修正之。。   二、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期程,本法施行日期,修正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171208 制定)

情報司掌左列事項:   一、關於搜集國內外情報事項。   二、關於宣傳外交策略事項。   三、關於撰譯中外新聞稿件事項。   四、關於招待接洽新聞記者事項。   五、關於其他屬於情報事項。

(0280819 全文修正)

美洲司關於美洲各國之左列事項:   一、關於政治事項。   二、關於通商事項。   三、關於經濟財政事項。   四、關於軍事之外交事項。   五、關於本國僑民事項。   六、關於各該國在中國之僑民之保護及取締事項。

(0320626 全文修正)

總務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收發、分配及保存文電書報事項。   二、關於部令之公布事項。   三、關於典守印信事項。   四、關於貨單簽證事項。   五、關於本部經費之出納保管事項。   六、關於本部官產、官物之保管事項。   七、關於本部庶務及其他不屬各司之事項。

(0321116 全文修正)

總務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收發、分配及保存文件書報事項。   二、關於部令之公布事項。   三、關於典守印信事項。   四、關於貨單簽證事項。   五、關於本部經費之出納保管事項。   六、關於本部官產公物之保管事項。   七、關於本部庶務及其他不屬各司處室之事項。

(0520412 全文修正)

機要室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電報收發事項。   二、關於電報報密碼事項。

(0570126 全文修正)

檔案資料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本部檔案之管理整理事項。   二、關於外交史料之研究編譯及印行事項。

(0731221 全文修正)

檔案資訊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本部檔案之管理、整理事項。   二、關於外交史料之研究、編譯及印行事項。   三、關於資訊資料之整理、管制及運用事項。

(1001028 全文修正)

一、條次變更,原第二十三條條文移列,並修正之。。   二、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期程,本法施行日期,修正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外交部組織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外交部組織法第 11 條規定:「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外交部組織法第 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外交部組織法第 11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0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