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外各機構經費由本部依據所送經費報銷,逐月或逐案核結,除每月定額經費如辦公費等,如有剩餘,得轉入次月份繼續支用列報,至年度終了時(每年六月份) 一次結算外,其餘各項經費和人事費電報費及專案撥發並經指定專案報銷之經費等倘有剩餘,均隨時在應發經費內收回繳庫。
駐外各機構經費由外交部根據所提供的經費報銷,可以逐月或逐案核結。除了每月固定的經費(例如辦公費)之外,如果有剩餘金額,可以轉入下個月繼續使用或報銷。至年度結束時(每年六月)進行一次結算。其他各項經費、人事費、電報費以及指定專案的撥款經費如果有剩餘,可以隨時收回並繳庫。 參考資料: - 外交部暨駐外機構經費處理要點,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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