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經費收支帳務之處理依「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暨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根據外交部暨駐外各機構歲計會計事務處理辦法第3條,外交部的經費收支帳務處理需依據「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暨有關法令規定」進行。這表示在處理經費收支帳務時,外交部需要遵守相關的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和法令規定。該條款並未進一步說明這些規定具體是哪些,因此無法提供更進一步的解釋或例子。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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