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外交部暨駐外各機構歲計會計事務處理辦法6

快速跳轉

各駐外機構之預決算由本部依法彙編,至其財務收支事項之處理,帳簿之設置,報表之編製,除派有專任會計人員者,得依「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及其有關規定辦理外,其餘均須依照第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外交部暨駐外各機構歲計會計事務處理辦法第6条,各駐外機構的預決算由外交部依法編制。其財務收支事項之處理、帳簿的設置、報表的編製,除非有專任會計人員,否則必須按照「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及相關規定辦理。這意味著駐外機構在財務管理上要遵守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帳務處理、報表編製等工作。具體的相關規定和執行細則可以參考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的相關法規和相關政府文件。

  • 第十七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外交部暨駐外各機構歲計會計事務處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外交部暨駐外各機構歲計會計事務處理辦法第 6 條規定:「各駐外機構之預決算由本部依法彙編,至其財務收支事項之處理,帳簿之設置,報表之編製,除派有專任會計…」(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外交部暨駐外各機構歲計會計事務處理辦法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