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暨駐外機構保密實施細則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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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細則適用於本部及所屬駐外各機構 (以下簡稱機構) 之全體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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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外交部暨駐外機構保密實施細則第2條,該細則適用於外交部和其所屬的駐外各機構的全體員工。這表示該細則的規定和要求僅適用於外交部及其駐外機構的員工,以確保他們在處理機密資訊時能夠遵守相關的保密規定。該細則的目的是保護國家利益和安全,並確保外交部和其駐外機構能夠有效地運作和進行國際交涉。在實際操作中,員工需要遵守該細則中關於保密事項的規定,並確保敏感信息不會洩漏給未經授權的人員。監管和執行該細則的責任由外交部和駐外機構的相關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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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