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處務規程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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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以下簡稱本學院)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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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處務規程第1條的規定,該規程是為了規範本學院內部單位的分工職掌而訂定的。這意味著該規程用於確定本學院中各個單位在處理事務時的責任和工作分配。在這個規程中,可以期望找到詳細的組織架構和職責範圍的描述,並且可以作為解釋法令、確定事實和行使裁量權的依據。 一個關於這條規程的參考資料範例可能是關於學院中特定部門的職責和工作範圍的文件,例如部門內部辦事細則或職務說明書。這樣的文件可以提供更具體的信息,闡明了特定部門在該學院中所負責的職責和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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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