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合作發展法 第 1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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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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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所提供的資料,國際合作發展法第16條規定本法自公布日施行。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的規定,法規在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第三日起生效。因此,國際合作發展法於公布日即可生效。 參考資料: 國際合作發展法及中央法規標準法
立法沿革 1 版
(0990518 制定)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立法理由本法之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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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0518 制定)
本法之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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