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據護照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根據護照條例第十五條第三項,本辦法所制定的規定是基於護照條例所訂定的要求。因此,本辦法的內容及相關規定必須符合護照條例的要求。 以最新資料(民國107年)為例,根據「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第 1 條的規定,該辦法是根據「護照條例」第 15 條第 3 項所訂定的。這意味著「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是依據「護照條例」而制定的相關規定。該辦法的目的是確保護照的申請和核發程序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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