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僑務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第5條的規定,僑務委員會有權對特定非公務機關進行資通安全管理的稽核。該條第1項規定本會每年可以選擇特定非公務機關,通過實地審查的方式對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的實施情況進行稽核。第2項規定本會在進行稽核前,應制定稽核計畫,包括稽核的依據與目的、期間、稽核小組的組成方式、保密義務、稽核方式、基準和項目等相關事項。第3項規定在確定稽核的基準和項目時,應綜合考慮我國資通安全政策、國內外資通安全趨勢、過去的稽核成效和稽核資源等因素。第4項規定在選擇受稽核的特定非公務機關時,應綜合考慮其資通安全責任等級、資通安全事件發生的頻率和程度、資通安全演練的成果、過去受主管機關或本會稽核的頻率和結果,以及其他與資通安全相關的因素。 根據我找到的相關資料,《僑務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是僑務委員會制定的規章,用於管理特定非公務機關的資通安全事務。該法規的第5條明確規定了僑務委員會對特定非公務機關進行資通安全管理的稽核程序。根據規定,稽核應該是以實地稽核的方式進行的,並且需要制定相關的稽核計畫。這個稽核計畫應該包括稽核依據與目的、期間、稽核小組組成方式、保密義務、稽核方式、基準及項目等相關事項。在制定稽核基準及項目時,應該綜合考慮國家的資通安全政策、國內外的資通安全趨勢、過去的稽核成果和稽核資源等因素。選擇受稽核的特定非公務機關時,應該綜合考慮其資通安全責任等級、資通安全事件發生的頻率和程度、資通安全演練的成果、過去的稽核頻率和結果,以及其他與資通安全相關的因素。 根據以上資料的解釋,該法條的相關範例可能包括僑務委員會對特定非公務機關的資通安全管理進行實地稽核,并制定相應的稽核計劃。稽核計劃應該根據資通安全政策、國內外資通安全趨勢、過去的稽核成果和稽核資源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在選擇受稽核的特定非公務機構時,應該考慮其資通安全責任等級、資通安全事件發生的頻率和程度、資通安全演練的成果、過去的稽核頻率和結果以及其他與資通安全相關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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