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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條例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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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謀本部依業務需要,得聘請顧問十五人至三十人及進用國軍聘僱人員。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條例第9條,參謀本部可以根據業務的需要,聘請15至30名顧問以及進用國軍聘僱人員。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參謀本部有足夠的專業人才來支援其業務工作。參謀本部可能需要顧問的原因可以是因為他們具有特定的專業知識或經驗,可以提供對特定問題的專業建議。進用國軍聘僱人員則是指在國軍內部進行聘僱的人員,他們可能是具有特定技能或背景的人,可以協助參謀本部執行其業務任務。 參考資料: - 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條例第9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L00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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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條例第 9 條規定:「參謀本部依業務需要,得聘請顧問十五人至三十人及進用國軍聘僱人員。」(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條例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