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工程事業管理處組織規程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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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副主任、組長、稽核、組員、辦事員,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兼辦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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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工程事業管理處組織規程第9條,榮民工程事業管理處設有會計室,該處的組織人員包括會計主任、副主任、組長、稽核、組員和辦事員,負責依法處理歲計、會計以及兼辦統計事項的工作。 參考資料: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工程事業管理處組織規程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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