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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服務處組織規程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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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處各級職員之遴用,以退除役官兵充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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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服務處組織規程第9條,榮民服務處各級職員的遴用以退除役官兵充任。該條規定確定了榮民服務處職員的遴用原則,即主要從退除役的軍官兵中選任人員。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確保榮民服務處的人員具有軍事背景和退除役官兵的經驗,以更好地提供榮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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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服務處組織規程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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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服務處組織規程第 9 條規定:「服務處各級職員之遴用,以退除役官兵充任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服務處組織規程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