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條例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補償委員會對直轄市、縣(市)政府調查、鑑定結果,認有疑義,得自行或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再行調查、鑑定。認符合補償規定者,審定其補償金基數;不符者,以書面敘明理由駁回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