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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組織規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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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依業務需要,得進用國軍聘雇人員。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組織規程第 7 條,海軍司令部可根據業務需求進用國軍聘雇人員。這意味著海軍司令部可以根據其業務的需要,雇用國軍未離職的人員來擔任特定職務。這些聘雇人員可能有特殊技能或知識,可以提供支援和服務。然而,此法條並未提及具體的細節或程序。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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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組織規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組織規程第 7 條規定:「本部依業務需要,得進用國軍聘雇人員。」(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組織規程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