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組織規程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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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依業務需要,得進用國軍聘雇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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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組織規程第 7 條,海軍司令部可根據業務需求進用國軍聘雇人員。這意味著海軍司令部可以根據其業務的需要,雇用國軍未離職的人員來擔任特定職務。這些聘雇人員可能有特殊技能或知識,可以提供支援和服務。然而,此法條並未提及具體的細節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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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