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組織規程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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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各職稱之官階及員額,另以編組裝備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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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組織規程第 6 條,本部各職稱的官階和員額需根據編組裝備表來確定。根據這條規定,海軍司令部在組織上需要根據編組裝備表的要求來確定各職稱的官階和人員數量。具體的規定可以參考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的組織文件或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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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