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組織規程5

快速跳轉

本部置司令一人,海軍上將;副司令二人、參謀長一人,均為海軍中將。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組織規程》第5條規定了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的組織架構。根據此條款,該部門設立了一位海軍上將級別的司令,兩位海軍中將級別的副司令,以及一位海軍中將級別的參謀長。這些職位是該部門的主要職位,負責指揮、協調和執行海軍事務。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組織規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組織規程第 5 條規定:「本部置司令一人,海軍上將;副司令二人、參謀長一人,均為海軍中將。」(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組織規程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