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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組織規程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部為執行海軍作戰及建軍備戰之需要,得設指揮、訓練、專業、執行、支援、研究發展等機構及部隊;其組織以編組裝備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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