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組織規程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部為掌理前條所列事項,得設處、室,並得視業務需要分組、中心辦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