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組織規程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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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置司令一人,空軍上將;副司令二人、參謀長一人,均為空軍中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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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組織規程第5條,該部門將設置一位空軍上將級別的司令、兩位空軍中將級別的副司令和一位空軍中將級別的參謀長。該規程明確了空軍司令部的組織架構和主要職位的設置,以確保該部門的有效運作和指揮統制。這一條法規的規定可作為組織結構設計的參考,用於確定相應職務的權限和責任。 參考資料: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組織規程(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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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