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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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謀本部置參謀總長一人,上將;副參謀總長執行官一人,上將;副參謀總長二人,均中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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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按照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第4條的規定,參謀本部設有參謀總長一人,職階為上將;副參謀總長執行官一人,職階為上將;副參謀總長二人,職階均為中將。 參考資料: 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第4條
立法沿革 1 版
(1011127 制定)
參謀本部置參謀總長一人,上將;副參謀總長執行官一人,上將;副參謀總長二人,均中將。
立法理由參謀本部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階及員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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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127 制定)
參謀本部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階及員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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