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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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謀本部各職稱之官階及員額,另以編組裝備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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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国防部参谋本部组织法第7条规定,參謀本部的各职称的官阶和员额,另以编组装备表定之。 根据该条规定,国防部参谋本部的各个职称的官阶和员额应根据编组装备表来确定。
立法沿革 1 版
(1011127 制定)
參謀本部各職稱之官階及員額,另以編組裝備表定之。
立法理由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三條規定,該法所定員額,不包括軍職人員,惟考量如僅於第四條規定首長、副首長之配置,將難窺知機關人員配置及運作之全貌,爰參照該法第六條之精神,訂定本條重申將另以編組裝備表訂定參謀本部各職稱之官階及員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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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127 制定)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三條規定,該法所定員額,不包括軍職人員,惟考量如僅於第四條規定首長、副首長之配置,將難窺知機關人員配置及運作之全貌,爰參照該法第六條之精神,訂定本條重申將另以編組裝備表訂定參謀本部各職稱之官階及員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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