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主計局組織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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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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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中華民國國防部主計局組織法第8條,該法的施行日期是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根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8條第1項,機關組織的內部單位分工職掌應以處務規程定之;機關組織的分工職掌以命令定之,則以辦事細則定之。現在尚未找到有關國防部主計局組織法第8條的具體內容或相關法律解釋,因此無法提供進一步的解釋或範例。
立法沿革 1 版
(1011127 制定)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立法理由本法之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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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127 制定)
本法之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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