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法規制定管理規則 第 34 條
快速跳轉
非主管單位發現法規有第三十條各款情形之一者,得提出具體意見,送請主管單位檢討修正。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防法第34條,非主管單位發現國防法規有第三十條各款情形之一時,可以提出具體意見,並提交給主管單位進行檢討修正。這表示非主管單位可以對國防法規的內容提出建議和意見,如果發現違反了第三十條的規定,則可以要求主管單位進行修正。具體意見的提出可以促進法規的改進和完善,確保國防法規的有效運作。
- 非名詞
- 第三十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國防法規制定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