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謀本部處理業務實施分層制度,逐級授權決定,其與所屬各機構權責劃分事項及參謀本部各單位業務處理分層負責表另定之。
根據國防部參謀本部辦事細則第16條,參謀本部採取分層制度,逐級授權決定事項的處理。該條所提到的權責劃分事項以及參謀本部各單位的業務處理分層負責表需要另外制定。具體來講,在這個條文中並沒有提到具體的範例或參考資料,因此無法提供相關範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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